参赛须知

《参赛须知》

1.按照比赛时间要求,准时参加比赛;

2.参赛运动员需提前15分钟到场,开赛后10分钟仍未到达赛场参加比赛者,视为弃权,判负;

3.开赛10分钟后到场的,请在该轮比赛结束前必须到编排组报到,否则无法参加下一轮比赛;

4.赛场内禁止高声喧哗、与他人谈论与比赛相关内容或搅乱比赛秩序的其他行为,严禁使用各种电子通讯工具,出现违规情况直接判负;

5.利用电子通讯设备等手段作弊的,取消参赛资格。情节严重的,移送治安行政主管部门;

6.赛场内严禁吸烟。参赛人员须服装整齐、穿着整洁,举止文明,自觉维护赛场及周边公共秩序和公共设施;衣冠不整、言行不端,经工作人员劝告后拒不纠正者,取消参赛资格;

7.该轮比赛由裁判员确认比赛结果并由负方签名确认后,胜负双方方可离开赛场,否则按双方弃权处理;

8.赛场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或损毁,经工作人员核实情况,对损毁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,情节严重者,将照价赔偿;

9.参赛人员参赛期间自购安全保险,安全责任自负;

10.在比赛现场遇到突发事件时,请不要惊慌,服从现场指挥,听从工作人员疏导,有序撤离现场。

11.带领未成年运动员和陪同行动不便的老人参加活动时要注意看护,避免到人多拥挤地方,防止走失走散。严禁在高空处攀爬,电梯上嬉戏追逐,严守商场及赛会安全守则,尽到监护人的职责。

12.本次比赛相关细则解释权属主办单位,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酌情处理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