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我市印发《2023年瑞安市竞技龙舟活动实施方案》,决定于6月30日在南滨街道蔡桥村开展竞技龙舟大赛,6月19日至22日则为社会团体体验时间。
瑞安市第九届竞技龙舟大赛由市政府主办,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、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、南滨街道办事处联合承办,市龙舟协会协办。竞赛规模为20支龙舟队以内,竞赛项目有男子组22人龙舟500米直道竞速。
根据竞技龙舟竞赛规则,运动员户籍不限,年龄在18至6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参赛;参赛运动员必须有赛前1个月内的医院身体健康证明,并有穿衣无协助游泳200米以上能力。同时,必须提供相关身份证件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保险(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统一投保)。
各队限报27人,其中领队1人、教练1人、管理1人、运动员24人(包括划手22人、鼓手1人、舵手1人);各乡镇(街道)参赛队必须以XX乡镇(街道)XX龙舟队名号参赛;凡参赛龙舟队由所在乡镇(街道)统一报名,并与相关乡镇(街道)签订领队承诺书,报市龙舟办(设在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);部门(单位)参赛龙舟队直接到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报名,并签订领队承诺书;各队必须自备队旗(自带旗杆)2面(旗上标注xx乡镇(街道)xx龙舟队),规格为2.4米x16米三角旗。
竞赛办法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颁布的《龙舟竞赛规则》;比赛器材由举办方统一提供,各队可自带划桨,划桨规格须符合《龙舟竞赛规则》要求,颜色一致,舵采用固定式舵;比赛设两条航道,赛制根据参赛龙舟抽签结果编成若干组(每组2艘龙舟)与确定出发顺序,比赛采用2轮制,取每队的2轮成绩总和决出名次;第一轮结束后,各参赛队登岸休息,重新检录,进行第二轮比赛,各组龙舟队交换比赛航道,出发顺序不变。
此次竞技龙舟大赛将取前八名,颁发奖杯、奖牌和奖金,前三名奖金依次为10000元、 6000元、4000元,第四至第八名奖金均为2000元;前八名以外的龙舟队如无违反比赛纪律行为的均可获得1000元“体育传承奖”。
另外,龙舟体验方面,活动使用的龙舟必须是市龙舟办指定的专用龙舟,其它龙舟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活动水域。每艘龙舟限定22人,其中划手20人,鼓手1人,舵手1人,替补队员不得超过2人,必须着救生衣参加活动,严禁超员登舟。
各乡镇(街道)、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市民团体需6月10日前到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二楼群体科(瑞湖路156号)预约体验或大赛报名,欢迎大家踊跃报名!